蒸汽鍋爐試工作前準備工作與熱水鍋爐相同,試工作操作程序如下:
(1)翻開進水閥,封閉蒸汽出口閥,發動給水泵向蒸汽鍋爐爐內注水(應為軟化水),水位至水位計的規定水位處,查看水位是否安穩,如水位下降應查看蒸汽鍋爐排污閥是否封閉不嚴。
(2)焚燒升溫,初始升溫升壓需緩慢。一般從初始升壓至工作壓力的時刻約3~4h為宜,這期間應進行一次水位計的沖洗。一起觀測蒸汽鍋爐兩邊壓力表指示是否共同,查看入孔等處有無走漏蒸汽處。
(3)當蒸汽鍋爐蒸汽壓力安穩后,如安全閥末預先進行調整開發動作壓力時,可進行帶壓調整,但應留意嚴格控制滬內蒸汽壓力;先調整敞開壓力高的一只,降壓后再調整敞開壓力低的另一只;如多臺蒸汽鍋爐應逐臺進行單獨調整。
(4)在試運過程中,應進行排水以查看排污閥啟閉是否正常,并一起給蒸汽鍋爐上水確保低水位線。
(5)上述均正常后逐漸翻開蒸汽鍋爐主閥進行暖管,一般可送至分汽缸內,再翻開緊迫放空閥向室外排放。此刻應及時進行補水,調查水位改變,并確保蒸汽鍋爐爐內蒸汽壓力,補水應按少補勤補的準則。防止一次補水量過大影響蒸汽壓力。蒸汽鍋爐應連續運行72h,試運期間如查看設備工作、給水體系均無反常時也可正式向外管網和用汽點送汽。
NULL